以下已被取代,最新版:宁波市一审行政案件异地交叉管辖法院对应表【2024年版】
各区(市、县)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完善与行政区划相分离的管辖制度,本院决定对我市基层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对应关系作如下调整(详见表1),本调整方案自2018年6月1日开始实施。如上级法院新出台的规定与本调整方案存在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法院规定为准。特此通知。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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