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取证方法及应对措施告知书
一、证据形式及注意事项
1、伤情照片:受伤后及时照,照受伤部位的同时,要照脸,以证明关联性;
2、诊疗记录:及时就诊,包括医疗本、诊断证明、医疗报告、住院病历等;
3、报警记录、警察笔录、伤情鉴定报告、告诫书等;
(1)报警要尽量打“110”报警,而不是打派出所的电话号码。因为110报警会有报警记录留存,而打派出所电话往往没有报警记录;
(2)要记录出警人员的联系方式,方便将来调取证据;
(3)如果当时无法报警,事后应及时报警;
(4)必要时可要求警察给双方做笔录、依程序进行伤情鉴定、出具告诫书等;
(5)家庭暴力受害人不方便报警时,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4、保证书:施暴方道歉时,要求其本人书写,可留存备用;
5、证人证言:受害人应积极寻求亲友帮助,知情人将来可作为证人作证;
6、录音录像:可事先准备,也可在暴力发生时尽量逃往有摄像头的公共场所;
7、相关机构证明:受害人可以求助居(村)委会、对方用人单位、妇联、学校等机构。
二、应对措施
1、适时分居;
2、向相关机构求助,寻找紧急庇护场所;
3、对施暴者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其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资格;
4、必要时对施暴方介入心理治疗;
5、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6、起诉离婚、侵权纠纷等,追究施暴方的法律责任;
7、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施暴方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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