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 |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能租

刘彬律师 1,087阅读1分6秒

一旦你承租了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你的租赁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有人会质疑: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事。

在2021年之前,没有任何房屋设立了居住权,因为法律还没有规定。然而《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了居住权这一用益物权,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021年,随着民法典的实施,大量房屋将可能设置居住权,这样的房屋将被视为租房雷区,千万不能去碰,因为法律不允许出租。

法律风险提示:租房人应当要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写明:“该房屋没有设立居住权,且在租赁期间也不得新设居住权。否则出租人应承担****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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