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或其他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来电咨询本站宁波律师进行法律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帮助。
宁波律师(13605747856),经验丰富,口碑好,收费合理,让你的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多年办案经验,全面为你解决相关法律问题。第一时间进入案件办理程序,在案件处理或诉讼过程中掌握主动地位。做到认真严格对待,穷尽一切法律途径,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宁波律师,你身边的律师帮手,13605747856【微信同号】
13605747856
我的微信
扫一扫,加律师的微信,了解更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