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优良家风、家庭美德与家庭文化建设】

刘彬律师 2,8421阅读0分32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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