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仍可能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两种情况

刘彬律师 763阅读1分14秒

 

债权人有借条,但下午人仍可能不用还钱的情形,包括两种情形:

其一、债务人主张款项已经还清,其二、抗辩为没有发生并能做出合理解释的。

具体法律规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

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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