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也就是说,即使上述内容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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