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应当收集相应的表示不会还款的证据,将其与借条、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借款关系成立的证据一并提交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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