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中,可以退伙的理由

刘彬律师 1,183阅读0分28秒

 

自愿退伙
单方退伙(定期):单方退伙权——约定:一致决、约定的事由出现
——法定:难再续、严重违约
通知退伙(不定期):任意退伙权——造成不利影响,提前30日预告
强制退伙
当然退伙(事件):人亡、财灭、资格无——事件发生之日
除名退伙(过错):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接到书面通知之日、一致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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