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除法定情形外,债权可以转让,法律没有禁止转让未到期的债权,未到期不影响债权的有效存在,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转让自通知到达债务人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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