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是由中,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情形有哪些?

刘彬律师 2,2771阅读0分47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九十一条 原审开庭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九项规定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

(一)不允许当事人发表辩论意见的;

(二)应当开庭审理而未开庭审理的;

(三)违反法律规定送达起诉状副本或者上诉状副本,致使当事人无法行使辩论权利的;

(四)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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