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可以撤销吗】

刘彬律师 1,000阅读0分30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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