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审理案件处理一般需要的时间为: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
上诉二审的案件,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以上时间均为案件正式立案起计算。
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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