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勇指出,浙江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高度重视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高标准、高质量推动督导整改工作,反馈需整改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在指出督导“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及不足后,李智勇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浙江省委、省政府要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聚焦政治站位,在强化思想认识、发扬斗争精神上持续发力,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聚焦依法严惩,在准确适用法律、提升办案质效上持续发力,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聚焦斗争重点,在深化“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上持续发力,确保再突破一批难啃之案、深挖一批蛰伏之徒;聚焦综合治理,在强化行业监管、整治行业乱象上持续发力,加强源头治理和防范打击;聚焦社会治理,在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上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聚焦督导整改,在不断巩固提升、深化长治久安上持续发力,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夺取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王昌荣表示,李智勇组长代表中央督导组反馈了“回头看”有关情况,肯定了我省专项斗争及督导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务实具体的整改意见和要求,为我省深化专项斗争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劲动力。我省将深入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站在“三个地”的政治高度,贯彻落实中央督导组要求,逐项对标对表,坚决把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落实到位、整改彻底。要以此次督导“回头看”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完善长效机制,把专项斗争与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更好结合,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持久战、整体战。
督导组副组长石生龙和督导组其他成员,李占国、贾宇、卢斌参加;王双全主持会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就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套路贷”“网贷”等新型黑恶犯罪,开展“云剑”行动和“钱潮”“三江潮”系列集中行动。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打掉“套路贷”黑恶团伙120余个。
“套路贷”犯罪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从我市侦办的“套路贷”案件来看,目前仍以“车贷”、“二手车”交易诈骗、“抵押贷”、“无抵押贷”为主。“套路贷”犯罪藏得极深,加上当事人不被逼到“悬崖”不会主动报警,使得线索获取难度增大。同时,“套路贷”作为一种新型黑恶犯罪,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协作存在滞后问题。
有鉴于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我市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一套治理机制。
针对“套路贷”嫌疑人多以公司模式运作、涉案人员众多的现状,我市各地公安机关对辖区各“二手车”公司、金融公司、贷款公司等可能隐藏“套路贷”犯罪的重点领域进行地毯式滚动排查,深挖隐藏的“套路贷”犯罪线索和团伙。同时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暴力或软暴力催讨等问题,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综合研判,并将打击焦点对准为网贷平台提供APP软件、负责平台运行技术保障的网络技术“黑产公司”“头部公司”。
“套路贷”作为一种新型黑恶犯罪,案件侦办同样需凝聚各方合力、注入专业力量。我市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过程中,从团伙设立公司犯意、抵押借款合同陷阱、伪造债务合法化证据及使用各种手段逼债等环节,加强证据的搜集固定。比如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出具认定材料,保证涉案资金认定的准确性;会同人社、市场监管、银保监等相关部门,专门成立了由30余名骨干组成的综合研判专家团队,及时开展联动研判,协同处置此类涉黑涉恶犯罪;多次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就依法惩治“套路贷”犯罪若干法律问题开展专题会商,制定出台会议纪要,为案件突破提供强力支撑。
此外,在打击“套路贷”犯罪的同时,公安机关针对易受侵害人群进行精准宣传科普,全力提升群众的防范意识。4月以来,我市组织民警和街道社区干部上门走访9.54余万人次,开展文艺演出15场次,着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满意度。同时对实名举报群众逐一见面反馈,对举报属实群众及时予以奖励。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奖励群众149人次171万元。
“8月,奉化、宁海警方相继捣毁多个‘套路贷’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40余名,公安部、省公安厅相继发来贺电。”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我市打击“套路贷”犯罪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已打掉网上APP平台100余个,破获案件1600余起,综合绩效居全省前列。
下一步,我市公安机关将持续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坚持深挖彻查、除根断源,严格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双向传递反馈机制。4月以来,全市打掉“保护伞”数量大幅提升,查扣非法资产9.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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