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若委托人为自然人应填写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委托人(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若委托人为自然人应填写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受托人(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若委托人为自然人应填写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委托事项:办理北京******设立有关事项
委托权限:(注:具体委托权限由委托人视情况决定,并在方框内画勾)
√□代为提交、更正、补充申请材料;
√□代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
√□代为接受行政审批机关有关本许可事项的询问并予以答复;
√□代为行使、履行与本许可事项相关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签署的有关文书委托人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该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完结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盖章: 盖章: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注:委托人应为拟设立典当行全体股东,委托书后应附受托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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