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诉讼时效法律规定】 刘彬律师 8145文章 0评论 2022年7月2日2,011阅读0分32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宁波律师,你身边的律师帮手,13605747856【微信同号】 点赞 登录收藏 13605747856 我的微信 扫一扫,加律师的微信,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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