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的告知

刘彬律师 1,082阅读1分2秒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李某某:你与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1)浙0205执**号。现本院再次以短信的形式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并再次通知你于2022年3月17日14时00分之前到本院执行局主动履行义务并报告财产(财产报告应以书面形式并附证据材料),重点是最近一年收入状况的书面财产报告,逾期或拒不到场或拒不申报,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若采取强制措施后仍拒不到场或拒不申报财产,本院将视具体案情以涉嫌拒执犯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收到短信请第一时间联系本案承办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清河路28号法院六楼执行局;联系人:王某某;联系电话:0574-5610***2

 

宁波律师,你身边的律师帮手,13605747856【微信同号】

weinxin
13605747856
我的微信
扫一扫,加律师的微信,了解更多
广告也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