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否变更子女的姓氏?
【答】不可以。
如需变更子女的姓氏,必须男女双方协商一致,且共同到公安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59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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