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课的案例 | 有意思的案例 | 上课素材
青年律师上课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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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主题
1、创二代教育
2、影响生活的法律常识
3、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规定与案例
4、中小企业主
用工情况
商业秘密(客户:基础信息+深度信息)
客户信息是不是商业秘密
基础信息+深度信息
客户愿意
原来的客户
5、
可以看到的看不到的证据
- 社保证明
- 微信收付款
- 支付宝收付款
- 工商登记信息
- 微信实名认证
- 支付宝实名认证
讲课的案例
- 医生未按规定开药,开具了力月西【咪达唑仑盐酸盐】,涉嫌参与贩卖毒品。
- 朋友圈售卖减肥药,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朋友圈售卖产品,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 花呗借了钱,删掉了支付宝app,是不是显示在征信里?是不是不要还钱?
- 单位收到了员工借了网贷的恶意催讨如何处理。
有意思的话
- 在场有没有过犯法?居然没有犯法?闯红灯,要放绝招,教育法第四十四条【学生应当好好学习】
- 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选美问题,环肥燕瘦】
- 合理的司法现象,【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 在这个世界上男人没有了女人就疯了
- 爱情可以有遗憾,婚姻不能有隐患
俗语、谚语中的民法典
-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第六百二十八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 凭本事借的钱,我为什么要还: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 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 法律-习惯-公序良俗: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024年案例 | 影响案件 | 奇特的案件
其他的话
- 十年经验,一个经验用十年
- 先了解情况 VS 先问焦点
- 思维整理 VS 思维工具化
- 法律思维 VS 行文思路
- 诉讼策略VS分析研判
- 现实 VS 法律理想
- 计时收费 VS 单位价格
- 律师费报价 VS 当事人支付能力、预期
- 接案VS办案
- 接案,对法律;理解
- 办案,需要再穷尽法律、裁判规则
- 是不是需要书面的代理意见
- 消费性律师和生产型律师
给实习律师的讲课
- 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理念,分开发同类型文件的问题。
宁波律师,你身边的律师帮手,1360574785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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