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打造民办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信用+风控”三位一体治理新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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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存在的校外培训机构如何规范?它们违法违规办学怎么办?市教育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到具体工作实践中,紧盯重难点问题,寻求破解之道。8月7日下午,市教育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建国通报工作情况,进一步听取媒体意见与建议。
就像司机持有驾照违法要扣分一样,今后,宁波市的校外培训机构出现违法违规办学行为也将被扣分,每年度总分12分,对扣分累计达到12分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注销其办学许可证,并将名单推送到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信用宁波”和市教育局官网等平台上公布,同时,依法依规将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宁波推出的这一举措尚属全国首创。 近年来,宁波出台一系列政策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目前,已形成“审批许可、信用监管、风险防控”三位一体治理新模式。 一、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 2018年7月,宁波市教育局修订出台《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与此前培训机构设置条件相比,准入门槛极大降低。办学场地面积要求从300平方米降低至200平方米,营利性培训机构分公司降至150平方米。取消办学场地小于300平方米的消防备案,不足300平方米的办学场所,但消防安全要求和标准不降低。注册资金市级从150万降至100万,区县级从30万降至10万。今年4月,市教育局建立民办学校审批信用承诺制,其中面积不足300平方米的消防安全证明由信用承诺书替代。同时,大力推进民办学校审批“网上办”“掌上办”“一事联办”,减材料、减证明、减时间,大部分培训机构正式设立审批在7天内完成。全市前期排查出的一批“无证有照”或“无证无照”教育培训机构,从2018年9月至今已有595家因为门槛降低取得了办学许可证,纳入了教育行政部门有效监管范围。 二、建立信用监管,创新监管机制 近日,宁波市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信用管理部门,出台了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管理制度,将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信息纳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对象为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经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注册的校外培训机构,以及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违规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学科类培训的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管理实行记分制,总分12分,按照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程度划分,分为12分、6分、3分、2分和1分五种,每项中有一点未达到的,分值扣完。扣分细则基本涵盖了目前市面上常见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比如一次性扣12分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共有9项,包括办学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存在房屋、消防、食品等重大安全隐患;提交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挪用办学经费或者跑路;被查处2次以上、执意不办理办学许可证,继续从事文化学科培训等。 除违法违规办学行为一次性达到12分的,校外培训机构其它的扣分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整改要求的,可以进行销分。不管是记分还是销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取证核实后进行,并由检查人和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留档保存。 对扣分累计达到12分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名单进行实时公布,依法依规注销其办学许可证,并将名单推送到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信用宁波”和市教育局官网等平台上公布。此外,该名单还将分别抄送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人社局、应急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协同开展重点监管。 此外,宁波市动态更新发布“黑白名单”,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自2018年开始,委托第三方开展诚信办学星级评估工作,每两年组织实施一次。 三、加强风险防控,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年春节前夕,在教育部门登记注册的校外培训机构都收到了一个“大红包”。市教育局联合市银保监局在全国率先面向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推出“保障+服务”模式的风险防控综合保险,保障营业场所安全类风险和合同履约责任类风险,分别给予最低200万元、30万元的保障额度。风险防控综合保险建立起第三方保险“托底”的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减轻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责任风险。 截至2019年6月,在参保方面,宁波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风险防控综合保险已覆盖全大市所有区县(市),累计参保民办教育培训机构675家,在服务方面,保险机构组建的专业风控服务团队已在全大市范围内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提供了事故预防服务,累计服务营业场所240余处,共提出针对性风险防范建议600多条,为培训机构提供高质量的事故预防服务,切实帮助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提升了风险防范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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