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廉洁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工程建设¨ 物资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房屋租赁þ(相对应类别¨内打“√”)
项目名称(编号): 房屋租赁合同 ( 年营销类第 号总 号)
为加强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采购和房屋租赁领域中的廉洁建设,规范甲、乙双方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和廉洁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合同。
第一条 双方共同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采购和房屋租赁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项目合同文件和廉洁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甲、乙双方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甲方人员,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采购和房屋租赁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 不准参加乙方和相关单位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等不得参与乙方或相关单位承包的本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采购和房屋租赁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监理、勘察设计等经济活动。
(六)不准以任何理由与乙方私下交易,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私自指定的材料、设备等。
(七)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为甲方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
(六)不准以任何理由与甲方私下交易。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如发现甲、乙双方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将以“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处理,一律点名通报,形成震慑。
(一)甲方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情节轻重程度作出处理。情节轻微的,对党员干部作出组织处理或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出处理;对非党员的监察对象依据《监察法》《政务处分法》作出处理;对其他人员依据《劳动法》和公司规章制度作出处理,以上处理可一并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纪委监委办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三)如涉及合法分包的项目,乙方有责任向分包方说明廉洁合同的具体内容,要求其严格执行。分包方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与分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五条 本合同由双方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或其上级纪委负责监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廉洁合同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纪检监察人员签署后生效。
第七条 本廉洁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主合同履约完毕时止。
第八条 本廉洁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部门各一份。签订廉洁合同必须在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公告中予以明确,接受群众监督。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纪检监察人员: 乙方纪检监察人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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