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签订假离婚协议有效吗?
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时候法院都倾向认定《离婚协议》的效力,这么做是出于维护身份关系稳定的制度目的。但在《离婚协议》不体现双方真实意思的情形下,法院可能判决《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律师在阅读大量案例后,总结出在涉及“假离婚”的案件中,法院认为《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的判决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法院跟据现有的证据认订《离婚协议》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此类案件中,主张假离婚的当事人都提供了较为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并无离婚的真实目的,从而进一步否认《离婚协议书》的效力。但是须注意,由于法院通常倾向认定离婚行为有效,所以即使能够主张存在“假离婚”情形进而否认《离婚协议》的效力,主张的一方亦须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
第二,法院以《离婚协议》内容不合常理为由,认定《离婚协议》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例如:若一对夫妻名下有大量房产,且夫妻之间相处和谐,但二人突然办理离婚登记,且丈夫在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净身出户,此时法官可能认为丈夫净身出户的约定不合常理,进而认定《离婚协议》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第三,《离婚协议》本身存在无效情形。在涉及“假离婚”的案件中,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离婚协议》内容与事实相违背。若《离婚协议》中约定双方无共同财产,而法院后查证双方有共同财产,此时法官会认定该约定无效。二是,《离婚协议》内容违背公序良俗。例如,若一对夫妻假离婚后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本次离婚只是为了短暂的体验,离婚不是双方的真实目的。”则法院通常会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认定这份《离婚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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