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所需证据材料
一、身份主体材料:
1.身份证
2.户籍证明材料
3.结婚证(离婚证)
4.居住证
5.子女出生证
6.收养证明材料
二、需要分割财产材料:
1.房产所有权证明材料(房产证、产调)
2.股票清单(上市公司)
3.股权、投资等证明材料(非上市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4.银行存款证明材料
5.车辆所有权证明材料
6.其他有价证券证明材料
7.其他有价值材料证明材料(实物及评估材料)
8.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9.工资或其他收入证明材料
三、争夺抚养权所需材料
1.工资或其他收入证明材料
2.对子女成长有力证明材料(学历、收入、一直抚养等)
3.对子女成长不力证明材料(有犯罪记录、家暴、收入等)
4.子女的倾向性意见证明材料
5.第三人证人证言
四、可能多分或少分证明材料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明材料
五、损害赔偿所需要证明材料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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